为进一步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经海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海门高新区安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管理工作人员5名(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在工贸企业从事安全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具有安全从业资格证书优先);2、具有从事建筑施工监理工作经历的人员;3、退伍军人(消防战士优先);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安全生产类、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建筑工程类等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
(二)、其他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3、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4、符合岗位条件1—3项的报考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和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二、招聘程序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1日至9月2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海门街道秀山西路581号海门高新区管委会601办公室。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81268212。
2、报考者需随带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2张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退伍证等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海门高新区安监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在海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以日常安全知识为主的综合知识测试。
(三)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录用
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中结构化面试30%,现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40%)的比例得出总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五)体检与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职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政审,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招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2319911(海门高新区纪工委)
(七)聘用办法及待遇
对政审体检合格者,签订为期二个月的试用期协议(试用期内工资每月2500元),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海门高新区委托海门市华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为二年,今后根据考核情况逐年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享受月基本工资3500元、车贴500元,交“五险一金”的基本待遇,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一定的绩效考核奖。
三、相关要求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公告的解释权在海门高新区管委会。
海门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