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充实我区环卫工人队伍,经研究,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环卫工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招聘人员男女不限,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纪录。热爱环卫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或城关镇医院体检合格证明),适应环卫作业环境。
4.机扫岗位需持有机动车驾驶C证,且有两年以上驾驶经验。
5.从事环卫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本系统内其他工种人员报考机扫岗位的可优先考虑。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若干名环卫工人,从事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起止时间:从2015年2月15日起至3月31日。
3.报名地点: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随到随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联系电话:86115829
4.报名手续: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对所带证件审查合格者方能报名。
四、面试方式及程序
采取统一面试的方式。成立面试小组,成员由区城管局抽调人员组成,小组成员2—3人,主要内容是考核应聘人员的身体体能素质、工作态度。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办法及待遇
环卫保洁工作实行劳务派遣制,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按报名先后顺序分批录用,由劳务公司与新聘人员签订一年制的劳动合同,在聘用期内享受区政府对环卫工人相关规定的待遇。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经考核合格者,本人同意,可连续聘用,不称职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合格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对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区人社部门核定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后按区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