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江山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7名;企业单位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江山市自来水厂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一、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学历和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户籍要求: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江山生源毕业生;历届生和其他社会人员要求具有江山市常住户口(以2013年9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区域和户籍的限制;
部分岗位面向衢州市范围招聘,详见附件一“其他要求”栏。
5、年龄要求:除招聘职位有特别要求外,其余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日至1995年9月3日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4日。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的按其他社会人员报考。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说明。各高校自定义的“双学位”中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现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是指:2013年9月4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工作或专业经历年限。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招聘要求是: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考核、聘用等程序。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3、报名时需带材料:户口簿(户口未落回原籍的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迁往学校前的户口簿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相关单位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张。缴纳考务费每人每门40元。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报名者需填写《2013年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报名者限考一个职位。
5、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17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城市规划设计院“园林及景观设计”、“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计”岗位和村镇规划建筑设计室“房屋结构设计”岗位加试相关专业知识,加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件四,列入笔试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数,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面试成绩)÷2。按照实际招聘职位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实际招聘职位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考察考核不合格或在考察考核阶段本人自愿放弃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聘用
考察考核结束后,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实际招聘数的,在拟聘用人员上报审批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因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时要注意所学专业是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注意了解招聘岗位是否有相应等级的岗位空缺,避免出现招聘成功后不能聘用或高职低聘情况。
附件一:2013年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1.rar
附件二:2013年江山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附件三:2013年江山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rar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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