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合同制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项目评审管理岗1人,会计核算岗1人。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选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报考者的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9:30—17:30
报名地点:大鹏新区管委会发展和财政局2303室。
(二)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贴好本人证件照);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的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
7.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条件设置了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社保清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五、面试
面试由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根据面试结果按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说明
(一)年限计算截止日期
公告里所有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派遣管理
新聘用的人员纳入派遣管理,实行管用分离。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聘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用工模式和工资福利待遇
1.正式录用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333661。
附件:1、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聘临聘人员职位表
2、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2012年专业目录(最新版)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5年2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聘临聘人员职位表..rar
附件2: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4.2012年专业目录(最新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