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部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辅助管理岗位临聘人员各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符合《深圳市宝安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岗位职责,承担临聘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
(二)符合《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深宝规[2013]7号文执行。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29日—2月6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由本人填写《区委宣传部聘用人员报名表》,并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在职教育需提供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交至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918室,联系人:白小姐,联系电话:29998602。
四、其他事项
(一)经资格初审后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适岗能力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