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泉州市信息化工作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主管部门 | 招聘单 位 | 经费渠道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 |||||
最高年龄(年月)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泉州市信息化局 | 泉州市信息化工作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01 | 专业技术 | 4 | 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 | 1.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证书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 岗位所要求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包括:(1)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2)中级:软件测评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计算机辅助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3. 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附件二)中“××类”所列专业的方可报考。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邮寄报名与现场认证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将该表格发送至泉州市信息化局办公室邮箱:qzitbgs@fjqz.gov.cn。邮件发送完毕后,考生应携带打印后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认证报名。
(二)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6日。
现场报名地点: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306室(市信息化局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须注明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所取得职称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有效的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中,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报名者本人。
四、资格初审
由泉州市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核发准考证。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市信息化局将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复审结果为准。
五、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若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超过5:1,考试采取面试考核形式进行;若超过5:1,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由市信息化局商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按计划开考或调整招聘计划。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考生面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若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软件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考生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泉州市信息化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由市信息化局和市信息化工作服务中心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验证以及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公务员局核准,由泉州市信息化工作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8207381、22119493、22117653.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以及泉州市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qzit.gov.cn)向社会发布,报考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考生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泉州市信息化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28207381。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信息化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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