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决定采用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浙江省地质勘查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科学研究工作,相关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方法研究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监督监测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地质技术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按所需专业不同分别招聘。
招聘对象为博士后工作站出站人员。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专业条件要求,其中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专业1人,分析化学专业1人。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2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sdkkj68@163.com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博士后工作站出站证明、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不退回。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形式。我所组织业内专家成立招聘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资格评估。招聘考核小组审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经合议后,按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一步考核对象。
2.考查评议。招聘考核小组通过面谈、答辩等形式,对应聘者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水平和岗位匹配度进行评估,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对象。
3.综合考察。招聘考核小组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并结合招聘条件要求,综合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出具综合考察报告。经我所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后,各岗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或研究决定是否中止招聘。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环节中应聘人员如不合格,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并根据考核情况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所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网站(http://www.zjigm.com,“通知通告”);
2.浙江省地质勘查局网站(http://www.zjdk.gov.cn,“公告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办公室):0571-8521426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五、咨询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508号地矿科技大楼(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5214268(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办公室)
电子邮箱:sdkkj68@163.com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