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经请示梧州市万秀区委、区政府同意,本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录数额
本次招录人数为5名[辅警2名(男性),速录员3名]
二、编制性质
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
三、招录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至1996年6月30日前出生),梧州户籍。
(四)能够履行正常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五)有法院连续三年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七)报考辅警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牌者优先。
四、招录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5日,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河东办公区五楼政工科,联系电话:2036272、2032798。
3.提交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法院连续三年工作经历证明(已在本院工作的合同人员除外)、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者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5.现场初步资格审查(学历、年龄、体貌等)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6.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考试
1、速录员考试(200分,分笔试、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的科目为语文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30分。
(2)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试。考试方法:在规定的时间,按完成看打、听打的打字字数和正确率计分。时间各10分钟,满分70分,其中看打30分,听打40分。
(3)面试。按录用名额1:3的比例选笔试+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试总成绩前9名人选进行,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2、辅警考试(200分,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的内容为司法警察工作、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30分。
(2)体能测试及驾驶技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公安部、交管局有关机动车考试标准执行。满分70分,其中体能测试35分,驾驶技能测试35分。
(3)面试。按录用名额1:3的比例选笔试+体能测试及驾驶技能测试总成绩前6名人选进行,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的前5名(辅警前2名、速录员前3名)进入体检。
4、因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考试总成绩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如遇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再进行加试,加试成绩第一名的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录用
按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手续办理录用,核定工资及福利待遇。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