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精神,增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能力,加强办案纪律,保障办案安全,提高市纪委监察局办案基地科学管理水平,结合办案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市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名额
此次招聘工作,在全市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全额事业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中进行。招聘名额共计10名,均为全额事业职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类职位。
二、公开招聘的条件与资格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纪检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吃苦,遵守纪律、原则性强;
4、身体健康。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可放宽到32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科级干部招聘后不安排职务职级待遇);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需合格;
6、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2。
(三)不得推荐报考人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
6、与报考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的方法与步骤
此次招聘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实践能力测试、考察、公示、聘用等9个步骤。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属于县(市、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开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属于市直单位的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报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在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时,要对涉及到报名资格的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方可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介绍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的意见等内容。报考财会类职位的需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从事财会工作经验的证明。
2、资格审查
市纪委监察局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公开招考领导组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达不到3:1比例时,依次减少其招聘名额。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公文写作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等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实践能力测试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经市公开招考领导组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实践能力测试
实践能力测试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
实践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7、考察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公开招考领导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因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8、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对拟试用对象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试用。
9、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纪委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开招考领导组同意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单位要做好报名工作。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名呈报材料
1、《运城市公开招聘市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
4、同意报考介绍信;
5、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6、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9日。
报名地址:市委纪委监察局干部室(市委中楼1402房间)。
联系电话:0359—2660361。
附件: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