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县规划服务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测绘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城市与区域规划、建筑学等规划、建筑、测绘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规划、建筑、测绘等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人员可放宽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1、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住建局办公楼10层 (高河镇育儿路26号)。
五、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
面试时间:2015年1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技能测试:按面试成绩取前6名(第6名并列同时参加)组织岗位技能测试。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
岗位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岗位技能测试分值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
六、考察、体检
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合成后总成绩相同,则依照考生岗位技能测试分值高者优先。
七、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福利参照县内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执行。
八、本公告由县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进 联系电话:516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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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城乡规划局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