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平安”包河,强化治安巡逻防范工作,合肥市包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逻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逻队员,主要承担包河区社会治安巡逻防范工作。招聘名额共60名,全部为男性。
二、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聘。
三、招聘条件
1、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治安巡逻工作,吃苦耐劳,品德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身高168厘米以上,体态均匀,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11日17时(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包河区专业治安巡逻大队(宁夏路与哈尔滨路交口向东50米)。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须同时提供复退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填写《合肥市包河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同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在体检和政审时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免收报名费。报名人员所填表格及所提供材料经工作人员现场登记确认后,即可离开报名现场,免收报名费。
(二)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1000米跑测试合格标准:30周岁以上者,在5分20秒以内;30周岁以下者,在5分钟以内。
(三)面试
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排名,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参加面试。如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四)确定初选(体检)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体检)人员,在包河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政审结果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政审或举报查实,取消录取资格造成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培训。
(四)聘用手续、待遇
经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不再补充人员。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实行非标准工时制,聘用期间统一配备服装,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每人每年不低于3.56万元(含工资、各项保险、服装、奖励费用)。
五、其它
1、咨询电话:0551-63713812(包河区专业治安巡逻大队办公室)。
2、相关查询网站:中国·包河(http://www.baohe.gov.cn)。
合肥市包河区招聘专业巡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