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局所属 1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32 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应届毕业生不包括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首页的“考生入口-网上报名”栏目,在“社会化评价考试”中点击相应的“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6日18:00招聘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者报名期间可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因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于11月27日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相应考生于11月28日9:00至16:00前,重新改报其他岗位,11月29日单位对改报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014年11月30日进行终审。考生可于12月1日至12月3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审核结果,终审合格者于12月3日前需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12月9日始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首页的“考生入口-准考证打印/查询”栏目,在“社会化评价考试”中找到相应入口打印准考证。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考试专业详见《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原则上在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二)面试
招聘单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按各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学信网打印)、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www.njqxq.gov.cn)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在区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栖霞区卫生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和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
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5—83620823
联系人:严周忠
(二)招聘咨询电话
栖霞区卫生局人事科:025- 85570532
(三)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5664194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