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
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打造安居公办高中教育品牌,吸引高素质人才,提升教师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促进安居教育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硕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
1、招聘单位:四川省遂宁市安居第一高级中学(高中部);
2、招聘岗位名额:高中学科教师10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各1名。若某学科名额出现空缺,根据各学科报考比例,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学科。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大类专业,同时本科学历为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注:201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合格的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生,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能很好地组织和开展日常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3、能流利地使用普通话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测试标准》的要求,具有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有熟练的电化教育技术,能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招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安居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
联系电话:0825—86635780825—8665378
3、报名须知: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网络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区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填写《安居区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获奖证书等。
(注:2015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可提供所就读院校相关材料证明)
(二)资格审查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考岗位不符合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时间及地点
1、招聘方式:采用面试考核招聘方式,具体以说课和现场答辩两种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1)说课:分值70分,时间2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学科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2)现场答辩:分值30分,时间15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思想、成长背景、科学与人文素养、文体艺特长等综合素质进行面对面考察。
2、招聘考核时间:2015年1月17日上午8:30开始。
3、招聘考核地点:遂宁市安居第一高级中学校。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加试笔试),当具体岗位所有入围人员面试分数低于70分时,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应高于70分且按上述程序参加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政治思想审查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遂宁市安居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8665378;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0825-8660606)。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教育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安居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并于规定时间完善聘用手续。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一、本公告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