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坪地街道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公文材料写作人员1名。
一、职位要求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热爱写作工作,有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从事1年文字写作经验者优先;
(三)年龄在3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证明材料(照片电子版),机关公文材料近期代表作品(至少3份)发至坪地街道组织部(联系人:沈先生,电子邮箱:2976104258@qq.com)。报名截止时间至2015年1月17日。
三、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等方式。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过按照笔试、面试两项成绩综合排名并经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由街道党工委审核后,按分管权限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后,纳入区统一派遣管理,享受街道特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