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在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1. 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其中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作风正派,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区有关招聘规定不得雇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到招考单位现场报名的形式。
(二)报名时间:2015年1月4-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2办公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渡口路22号,联系电话:87709233。
(四)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五)考试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填写《佛山市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机关辅助服务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
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职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四、考试
(一)确定考试对象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不得开考。我局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综合成绩
综合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区委组织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考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工作人员,在区委组织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按照《佛山市三水区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三府办[2012]117号)和《佛山市三水区机关单位雇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的意见》(三府办[2012]121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