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用人单位申报,建昌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决定对建昌县广播电视台、县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出现的28个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1.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见《岗位信息表》
2.招聘的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建昌县户籍或建昌县生源,户口确认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6日至7月30日。
2.报名地点:建昌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招聘大厅(县政府三楼东侧)
3.报名咨询电话:0429-7710221。
4.所需资格审核材料: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的真实性以网上查验为准),本人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5.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相应岗位取消考试,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和成绩加权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加权:笔试满分为100分,按实际得分的5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参考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实际得分的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评参考人员从事招聘职位所应具备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由建昌县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在体检中有不合格人员或考生放弃出现职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实,在试用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报考者,终止其试用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政审标准执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办理试用手续和工资关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综合评价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报名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确,后果由考生自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7710133。
建昌县人事局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