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立医院始建于1897年,117年的岁月长河,省立医院在不同历史时期走在公益卫生事业前列,并已发展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和指导基层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现有职工5000余人,开放床位3294张,2013年门急诊量302.48万人次,出院病人10.95万人次,年手术5.3万台次,医疗服务能力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一。2004年开始组建医院集团,现已拥有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立院(集团)眼耳鼻喉医院、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山东省妇产医院、山东省骨科医院、山东省儿童医院、山东省立口腔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菏泽医院在内的9个成员单位,是山东省综合服务能力最强的医疗集团。
医院学科齐全,特色专科突出,拥有临床和医技科室119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泰山学者岗位13个,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7个,省级医学中心14个,省级临床质控中心9个,省级医学研究中心18个,成立了13个专业的临床医学研究所和1个基础医学研究所,并建有省内规模最大、条件最好的SPF级动物实验室。成功实施世界第十七例双手十指离断再植手术,成功救治世界罕见畸形胸腹连体儿,多项医疗技术达国内、省内领先甚至国际领先水平。
医院现拥有双聘院士4名,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特聘专家13名(海外“泰山学者”3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专家2名,省部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5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7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00余名,博士研究生导师104名,硕士导师229名,担任中华医学会理事1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人,常委9人,省医学会主任委员20人,副主任委员111人。
医院获国家发明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一等奖14项。近5年来,共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440项,国家级项目140项,省部级项目300项,共获批科研经费1亿余元,其中2011年,突破4000万元。独立承担国家 “863”计划、国家十一五支撑计划、“973”计划课题、卫生部公益性行业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各1项。近5年来在统计源期刊发表论文3314篇,2013年SCI收录论文数全国医疗机构排名第27名,其中在影响因子前1/10的SCI期刊收录论文数全国医疗机构排名第12名。
医院秉承“精诚仁和”的院训,以“济世救人,尊重生命”为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始终冲锋在抗震救灾、手足口病救治、甲型流感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的最前线,开展西藏光明行等十余慈善项目,2013年减免患者费用近2000万元。
在2013年,省医人在百年复兴的奋进历史中已书写下新的辉煌。医院以现场评价得分第一的优异成绩,高质量、高标准通过三甲复审;刘延东副总理在医院东院视察期间,对医院承担公益性、开展惠民工作、志愿者服务、新农合即时结报、远程医疗、特色优势专科、医疗联合体、对口帮扶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十佳文明服务示范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全国首批管理创新单位”、“全国改革创新人物”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委所属山东省立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4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立医院网站(http://www.sph.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0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其他中级岗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外语水平、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及发展潜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考生。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博士和高级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山东省立医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函调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情况,学历学位情况等。
体检在省级医院的体检中心进行,参照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医院纪委共同负责监督面试全过程。每场面试前,工作人员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评委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纪律;评委现场出题,同一专业统一试题;面试人员现场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时只能报顺序号;考官和面试学生的手机均统一保管;纪委对面试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监督员由于建中同志担任,纪检监察联络员由郑峥同志担任,联系电话:0531-85186343。
五、待遇
参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764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