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始建于1952年,现已发展成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大型综合性医院。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法[2012]247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现将2015年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统招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学事业;
2.专业对口,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非北京生源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4.本科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5.应聘者毕业时需按时取得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2月1日前登陆网站http: //www.bfh.com.cn:8080/ ,注册后填写电子简历。
2.科室依据专业岗位需要,登录招聘系统进行人员简历筛选,由科室对专业应聘者进行专业和技能考试(提前通知人事处参加)。
3.经过综合考核进行评分,科室进行排序,并将考核意见上报人事处(专业考卷、实操考核评分一并附上),上报人员原则3:1,最低2:1上报。
4.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简历、身份证、各种论文成果奖励证书原件、成绩单原件、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
5.面试成绩采用10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分:综合印象1.5分(仪表仪态0.5分+表达反应1.5分),专业水平8.5分(理论能力3分+实践能力3分+外语水平2.5分)。面试考官主要为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全程监督考核过程,面试结束后,人事处收集各项考核的成绩,对成绩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聘用人选。
6.通过面试的人员,人事处将电话通知其进行体检及心理测验。
7.在医院办公网内,对本次招聘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8.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与应聘者联系,为其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北京友谊医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10-63138310,010-63138309
邮编:100050
首都医科大学友谊医院人事处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