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妇幼保健院(博罗县妇女儿童医院),是一所集临床、教学、保健为一体的专科医院。主要承担全县产科、儿科、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医疗培训、急救工作,是全县产科、新生儿重症抢救指导中心。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充实县妇幼保健院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并结合县妇幼保健院实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博罗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医务人员共25名,其中临床医学20人(妇产科12名、儿科6名、麻醉2名)、中西医结合科1名,预防保健2名、检验2名(具体详见博罗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本县卫生系统在编在职的医务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6、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卫生行业相关规定。
7、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博罗县卫计局人事股,地址:博罗县罗阳镇观园路58号。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24日
3.联系电话:0752—662251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博罗县卫计局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证明;(4)户口本、学历、学位、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已通过卫生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5)县级以上计生证明等相关证明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书》;(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
笔试前由县卫计局将报名者的所有报名资料送县人社局复核。对复审中发现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者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复审完毕后,原件退回考生。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题型采用试题结构标准化。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博罗县卫计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笔试单科合格线原则上不得低于该科总分的60%,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题,测评要素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进行评分。成立招聘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根据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面试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在本医院工作的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选体检。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者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本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博罗县卫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者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如后续无符合条件人选递补,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12个月。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提供薪酬福利待遇。
六、有关说明
(一)县人社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及监考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根据《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含“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享受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有关材料,予以确认,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以加分。
(四)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629179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六)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3万元。
博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博罗县妇幼保健院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