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简章
为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拟为寿光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部分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本次计划招聘15人。其中法律及相关专业3人(岗位代码C001),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3人(岗位代码C002),电气工程及相关专业3人(岗位代码C003),化工及相关专业3人(岗位代码C004),机械及相关专业1人(岗位代码C005),计算机、通讯工程及相关专业2人(岗位代码C006)。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五官端正,心理素质良好。
(四)寿光户籍、寿光生源或派遣到寿光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正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年龄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六)因消防特殊岗位需要,本次招聘人员为男性。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12月9日
报名地点:寿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寿光市圣城东街与东升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到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寿光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表》(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诚信承诺书》(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2、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 (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已经就业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一经现场确认不得更改。每个岗位(专业)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4、报考人员应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5、报考人员请于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前请先登录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自己的准考证号码,以方便现场领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 资格审查
成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由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笔试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分数统计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接到考试机构成绩单后,成绩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初定于12月17日之前)。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政热点、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科技常识、中文及写作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3、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二)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专业)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思考时间5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4、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面试考务费为70元。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能测试
1、面试结束后,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计算考试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体能测试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政审考核人员
1、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考核
1、体检工作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其中视力可放宽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3。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政审考核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考核政审标准和办法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3、因放弃体检、政审考核资格或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工作结束后不再依次递补)。
六、录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录用人员管理
寿光市大成人力资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实行大成公司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相关待遇
1、工资保险待遇。专职消防文员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工资26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保险部分),合同期限内考取公安消防岗位资格或中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的,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也相应提高(3300元左右/月,含个人承担的保险部分)。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未考取上述资格的,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其他。专职消防文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社会保险等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将相应款项交市大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由公司向社保机构缴纳。工作满1年后,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休假制度。统一配备服装,统一安排就餐。
七、其他
报考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整个招聘工作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表
2、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4、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 0536—5110555(人社局) 5298722(公安局)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grsj.gov.cn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 光 市 公 安 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