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应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应城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的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和年龄等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18日。
报名地点: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咨询电话:0712-3231912
2、报名方式及要求
现场报名,报名者如实填报《应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可网上下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登记照2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5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后,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侧重基本素质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并列者同名次排序,符合条件的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初录及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末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出现并列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并参加体检。初录体检人员名单在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缺额,则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附:《2014年应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2012年).rar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12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