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尧渡镇遏违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20名(男性)城管队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退伍军人、失地农民优先”的原则;面向全县,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4)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文化条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条件:年龄20—35周岁(1994年12月至1979年12月之间出生)。男性,赤足身高不少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0,身体健康。
(四)报名人员已有工作单位须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4年12月5日9∶00时至12月14日16∶00时止,报名者到尧渡镇人民政府遏违办公室(滨河园2#楼)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退伍证书、失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试前需将有效证件原件交付验证。
报名结束后,由尧渡镇政府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尧渡镇政府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方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考核
考试入围者由尧渡镇政府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张贴在报名处。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竞聘,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由尧渡镇政府组织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
尧渡镇政府根据考试、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七、聘用、被聘用人员的性质及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并在公示后无举报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尧渡镇政府确定聘用人员,并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不列入政府编制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属于聘用制人员。由尧渡镇政府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相关部门按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淘汰制。
(三)聘用人员受聘期间第一年月工资1500元(不含绩效工资),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具体增长方式另行确定),此外按相关政策为被聘用人员交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计划生育险)。
八、其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尧渡镇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566—7816255
尧渡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