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检察官队伍职专业化进程,改革和完善检察院人事制度管理,推进贾汪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政治合格;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28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法律、中文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法律、中文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贾汪区户籍或在贾汪区有固定住所的优先录用。
6、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不少于80字/分钟。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近亲属曾被判过刑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8、有未尽之处,以贾汪区检察院解释为准。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3、报名地点:贾汪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也可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网上报名邮箱:jwjczzc@163.com)
报考人员务必提供可确保取得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计算机考核: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不低于80字/分钟。达到要求的方可参加笔试。
6、笔试内容:检察机关书记员基本技能。
7、资格复查:笔试时,请考生在考前提供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应届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放宽年龄的,还须提供司法资格考试原件或单位证明)。
8、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
9、总成绩的计算: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及其配偶进行政审,结果报党组研究,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聘用及工作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月,试用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待遇按照贾汪区有关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0516-82397069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