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庆元县公安局编外用工30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范围、条件
1.庆元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0名(男性);
2.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的男性社会人员;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8年12月11日至1996年12月11日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5.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执勤的生理缺陷,要求双侧裸视4.8以上。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有关资料。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12月14日;
2.面试地点:庆元县公安局三楼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4年12月15日(上午8:30开始体能测试,测试地点:庆元中学),报考人员携带体能测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科目:包括纵跳摸高(纵跳摸高项目不计算成绩,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4×10米往返跑和1000米跑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共3项,体能测试按招录人民警察测试标准执行。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体能测试结束后,由县公安局按考生面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4×10米往返跑成绩×50%+1000米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公示和聘用按现行规定执行。
(七)待遇
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一年一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事宜。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2351280578—62351130578—6122610
附件:2014年庆元县公安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