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学院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职辅导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 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性格开朗,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5.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6.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加分)。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8月21日8:00—25日18:00期间,将《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个人信息表 (见附件2)、本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jn2237729@163.com进行报名。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 学位”(如:辅导员,刘翔,山东师范大学,中文,本科,学士)。
2.查询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15年8月23日后登陆本人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8月26日9:00-18:00
2.地点:济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3号,行政楼411室。
3.审查内容:应聘人员须提供《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相关证明材料。
相 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荣誉证书、党员证明信(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学生干部证明(须加盖学校或二级学院公章)以 及能证明个人能力的其它证件材料,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A4纸复印)。已参加工作的,须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对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我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通知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仪表仪态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 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 为中共党员的总成绩加3分;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分别加3、2、1分;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班级中的班长、团支书加1分。学生干部不重复 计分。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济宁市人社局《关于2015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学院与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合同,拟录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拟录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聘期三年。合同期满后考核优秀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聘用。
2.月工资在3200元左右(含学院为其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用),其它相关福利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满老师
联系电话:0537-2237729
电子邮箱:jn2237729@163.com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3号济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