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及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任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14]88号)等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洋县2014年度从任满2聘期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在洋县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洋县戚氏镇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考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政审、体检、正式聘用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洋县县政府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5日。
2、报名地点:洋县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人:冯嘉禹)。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持以下证件(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代理报名: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大学生村官聘用通知书、“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当选证书、文件相关材料;④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报名表、花名册。
(三)考察及初录人员的确定
1、考察。本次招聘采取考察的方式进行。①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考察。②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2、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地点:应聘人员所在镇、村(社区)。
4、确定初录人员:按应聘人员考察测评中优秀票数从高到低确定初录人选;得优秀票数相同者,任“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时间长者优先;再相同者,称职票数多者优先。考察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达到30%者,不得确定为初录人员。
(四)体检
对考察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洋县县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和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同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守奎同志任组长,韩雄同志任副组长,组织、人社、编办、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各项纪律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徇私舞弊,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工作。整个招聘工作中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操作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916-8225890 0916-8212484
中共洋县县委组织部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洋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洋县财政局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