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有关规定和乌海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根据人才需求情况,本次计划招聘7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编制)。此外,计划招聘30名社会化聘用人员(不使用编制、实行社会化聘用管理)。详情请阅读《乌海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乌海市民兵训练基地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人员简章另行发布。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乌海户籍或(乌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到32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乌海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乌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可以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健康等基本条件,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国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使用编制管理)。同时,可以兼报1个社会化聘用岗位(不使用编制、实行社会化聘用管理)。市内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乌海市201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实施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13日共8天。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在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3日18∶00前未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滨河新区学府街奥体中心D区,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车到乌海职业技术学校站即到)。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并填写《乌海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报名表自行打印。
4、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由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因事需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由本人签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资格初审。报考资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即完成报名手续。
7、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开考比例可以降低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分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4、面试人员确定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凡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取消面试或消减该招聘计划数。
5、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能力或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加分。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8、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所需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评价拟聘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列为拟聘体检人选。因拟选考核人员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要求执行。报考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人选。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对拟聘人选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聘用人员。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社会化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不列入事业编制,实行社会化聘用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3-12388(市监察局执法监督室),0473-69859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他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招聘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设立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473-3998390、0473-6985712
乌海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