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决定2013年为乌海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本专业工作经历者可优先录用。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形象气质好,符合电视新闻播音员要求;(3)普通话等级一级乙等以上;(4)具有符合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及专业技术水平。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招聘信息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广播音网站上发布。
2、应聘者可以从网上投递电子邮件应聘资料,邮箱号:whtvrlzyb@sina.com,也可直接到乌海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投送应聘资料(包括电子版),地址:乌海广播电视大厦408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求职简历,不同时点的个人电子照片5份,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正式录用时需提供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进行报名,不同的播音(本人出图像)或主持节目视频资料3份(单份视频不少于1分钟,3份总长度不少于5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必须要文字标注视频资料录制的具体情况)。报名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4、报名时间:从本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6月30日止。
(二)初选
初选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进行,由播音主持专业专家组进行评选,确定出初选入选名单。
(三)试镜
通知初选入选的应聘者到乌海广播电视台试镜,试镜要求按照同一地点、同一录制条件、同一新闻稿件进行,试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试镜成绩,按照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出备选人员名单。
(四)拟聘人选
招聘工作组将备选人员名单及试镜视频资料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应聘资料、初选意见、试镜评选结果综合考虑,审核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乌海新闻、乌海广播电视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拟聘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招聘工作组审核同意,确定为聘用人员,同时报招聘领导小组备案。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乌海广播电视台与被聘人员签定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绩效工资按乌海广播电视台确定的标准执行。对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纪检、人社等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3-2999594(市纪检委)。
六、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乌海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6985712、2043481。
乌海市2013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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