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 招聘岗位: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4名。岗位为,招标立项岗、园区项目管理岗、调查统计岗、企业服务岗。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
工作内容: 1. 招标立项岗,负责政务大厅窗口审批工作,协调、指导区内招投标工作等;2. 园区项目管理岗,负责项目服务和包装策划,协调推进工业园区发展相关工作等;3. 统计调查岗,负责开展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相关工作;4. 企业服务岗,负责面向商贸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
(三)岗位要求:
1.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经济类、法学、金融学、统计学相关专业;
2. 招标立项岗需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统计调查岗有会计从业资格者优先。
3.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27日后出生);
4. 政治素质好,具备吃苦耐劳、细致严谨、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纪律精神,具备良好的交往能力、沟通技巧和团队协作精神,语言表达及文字处理能力较强;
5. 有驾驶执照C照以上并能熟练驾驶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 6月3日
(二)报名方式(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1. 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com/jq/3513391.aspx
(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2. 发送简历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个人简历(含电子照片),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rczp515@163.com。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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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8-85155593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