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哈尔滨铁路局根据人才需求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毕业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哈尔滨铁路局本次招聘名额82人,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及须知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 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2、2013、2014年毕业生(符合毕业院校所在省级主管部门派遣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新录用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在企业操作技能(一线生产)岗位工作锻炼,根据企业内部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竞聘,可择优选聘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⑵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4年11月6日9:00至2014年11月11日16: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4年11月6日9:00至2014年11月12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⒊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4年11月6日9:00至2014年11月12日20:00期间,登陆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⒋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4年11月25日9:00至2014年11月28日16:00期间,登陆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⒌注意事项
⑴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⑵考生上传照片须蓝、红底近期证件照。
⑶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经哈尔滨铁路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减低比例。
⑷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⑸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0451)86423731、86425051、86443921;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考试
⒈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侧重于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笔试成绩以百分计,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后报名者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⒊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数量。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原铁道部(84)铁卫字150号文件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哈尔滨铁路局审核后,在报名网站和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哈尔滨铁路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录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初次签订不超过5年的劳动合同。
(六)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哈尔滨铁路局纪委监察处,电话:(0451)8642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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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局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