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舟山市定海区新闻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市定海区新闻中心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负责定海区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户籍 要求 |
年龄 要求 |
备注 |
舟山市定海区新闻中心 |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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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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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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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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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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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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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2年以上新闻媒体工作经历的专业不限 |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10月25日至1996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5、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14年10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14年10月2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定海新闻网(www.zsdinghai.com);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5日—10月31日;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好《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新闻媒体工作经历证明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网站。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11月5日前通过定海新闻网(www.zsdinghai.com)公布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
(1)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证明本人新闻媒体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等(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等有关资料。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新闻网另行通知。
(2)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资格复审时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4、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并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报考岗位专业水平,内容为现场采访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10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与有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考试的,将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安排将在定海新闻网(www.zsdinghai.com)、定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sdhrl.gov.cn)上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考试完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sdhrl.gov.cn)、定海区新闻网(www.zsdinghai.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dhrl.gov.cn/公
告栏)。
2、定海新闻网(www.zsdinghai.com)。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定海新闻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新闻中心 0580-2053628;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601527;
3、定海区投诉中心 0580—826007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新闻中心、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新闻中心 0580-8230292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舟山市定海区新闻中心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