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街道工作发展需要,充实街道人才队伍,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要求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学位 和专业 |
其他专业要求 |
招聘基本条件 |
街道办公室文员 |
1人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等与文秘工作相关的专业。 |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热爱并能胜任写作工作;熟练制作PPT;熟悉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操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应用。在正规刊物中发表过作品或文章获得奖励者优先考虑。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敬业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
二、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约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参照天河区现有雇员待遇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填写《天河区兴华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格式发至兴华街党政办(电子邮箱xhj-bgs@thnet.gov.cn),有发表文章或能证明个人相关资格能力的请附上有关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
(二)笔试
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法律、行政管理、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4倍,面试人选为参加笔试的实有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并提供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能证明以往工作经验的有关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和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
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分。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五)录用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
四、注意事项
1.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
2014年10月15日
(联系人:叶小姐、曾小姐;联系电话:87226008,8722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