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2015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为全面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进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现结合全区师资队伍实际,经市人社局核准,拟面向部分重点院校公开择优招聘2015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2015年应届本科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善于学习,学业优良,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英语学科教师报名时需已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毕业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相近专业(科学学科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专业报考,计算机学科允许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专业报考);本科免费师范毕业生原则上为重庆市生源,非重庆市生源的免费师范生需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
三、招聘学校、学科及人数
招聘学校 |
招聘人数 |
学科 | ||||||||||||
语文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数学 |
化学 |
生物 |
科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微机 |
心理健康 | ||
重庆市礼嘉 中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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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1 |
初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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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开育才中学校 |
4 |
高中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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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1 |
高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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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星光学校 |
6 |
小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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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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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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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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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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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天宫殿学校 |
5 |
小学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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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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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 竹林实验学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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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 |
小学1初中1 |
初中1 |
小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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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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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 人和实验学校 |
16 |
小学2 初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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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3 初中2 |
初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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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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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 初中2 |
小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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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 |
重庆北部新区 鸳鸯小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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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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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 花朝小学校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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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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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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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人和小学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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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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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翠云小学 |
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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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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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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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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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 民心佳园小学 |
11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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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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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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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 康庄美地二小 |
7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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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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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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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学校 |
招聘人数 |
语文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数学 |
物理 |
生物 |
科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微机 |
心理健康 |
重庆北部新区 童心小学 |
14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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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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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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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 金渝学校 |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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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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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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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 金溪初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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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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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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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 礼嘉小学 |
8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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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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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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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 美利山小学 |
8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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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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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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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部新区 橡树湾小学 |
8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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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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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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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22 |
31 |
7 |
4 |
2 |
24 |
2 |
2 |
8 |
11 |
15 |
8 |
7 |
1 |
四、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10月15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1个学校中的1个学科岗位报考。考生通过网上下载报名表,如实填报《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2015届免费师范生报名登记名册》,将电子文档(邮件命名:姓名+北新免师报名)发送至北部新区免费师范生招聘报名邮箱:724300574@qq.com、617263303@qq.com、324336333@qq.com、583422905@qq.com进行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填写或打印《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由考生所在学校的院系盖章。待重庆北部新区招聘考评小组到校后,在规定时间到本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面试考核。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西南大学:初定10月25日上午8:30—11:00,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待与西南大学商定后另行通知。
2.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待西南大学招聘结束后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消息。
(四)现场复审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院系盖章的《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3.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由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监察室、教育局组成招聘考评小组到西南大学等院校现场招聘。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通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按照招聘条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由招聘考评小组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现场公布。
3.面试考核。
面试原则上在现场资格复审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面试人选在报考同一学科的人员内统一竞争,不具体到各个学校。
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特殊或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考评小组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其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本组其他考生最低成绩,方可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面试包括微课展示、专业考核和特长展示,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5分者不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微课展示是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精彩教与学活动过程。包含与该教学主题相关的教学设计、素材课件、教学反思、练习测试及学生反馈等。专业考核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特长展示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才艺等综合素质。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4.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学科招聘人数(按各学校相同学科招聘总数计算,不以报考学校学科分别计算)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当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加试面试一次,由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重庆北部新区招聘考评小组统一调配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录取学校。
(三)招聘具体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考评小组与相关院校商定后提前3天发布,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消息。
请考生特别注意:因拟签协议人选在各学校相同学科中统一排名确定,没明确到具体学校,考生在报名时需签订服从调剂承诺书,招聘考评小组将根据同一学科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学校,若拟签协议人员未被填报学校录取则由招聘考评小组调剂考生到招聘名额空缺的学校。拟签协议人员应服从重庆北部新区招聘考评小组的调剂,如不服从调剂的,视作弃权处理,取消签订就业协议资格。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各校拟签协议人员确定后当即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和考察
初定于2015年7月10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到岗前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教育局审核(在此期间,聘用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教育局),对签约后未按期资格复审者及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签订的就业协议,并按所签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资格复审合格后由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组织统一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事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北部新区有关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北部新区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部新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拟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招聘单位与其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考核招聘聘用人员需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所签协议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023)67463619、重庆北部新区教育局(023)673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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