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连江县2004-2011年度部队转业士官中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为了体现对部队转业士官所做贡献的肯定和激励,根据199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99]27号)的有关规定,参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2〕202号文)和原福建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11号,以及福州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有关做法,现拟计划面向我县2004-2011年度部队转业士官中通过有限竞争招聘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12名县直和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拟计划安排有关乡镇广播电视站、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敖江防洪堤管理中心、马鼻海堤管理站、青芝山风景名胜管理处等12个工勤岗位(具体详见附后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没有违反计生政策;
5、身体健康;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提交。
三、招聘对象: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99]27号)文件规定招聘对象:服现役满10年的;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2004-2011年度转业士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加分标准按照原福建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文件执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转业士官随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确认。
报名按“县直、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统一报考,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1、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10月22日-2014年10月24日(工作时间)、连江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莲荷东路百凤花园17#204);
2、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11月15日、地点另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转业士官相关证书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并按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
(4)本人在部队期间立功受奖证书及复印件;
(5)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计。
1、笔试:
(1)笔试试卷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采用机读答题卡(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笔试地点:待定。
(4)笔试合格线确定:由连江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的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含5分钟思考时间)。
(1)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考官每场7人。
(3)面试人选分组和出场顺序采取面试前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并对面试人选实行入围封闭式管理。
面试成绩于面试人选在场时,当场评分、记分、统分,并当场宣布。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自行放弃面试的,可在该职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为体检人选;若笔试、综合成绩都相同的,经连江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一并列入体检人选,并增加一个聘用岗位。
1、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体检要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若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在部队期间或退役以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及学习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主要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和走访了解的形式考核(政审)。
(五)因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成立连江县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编办、县民政局、公务员局、人社局、县信访局等部门领导组成。
2、领导小组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体检和考核(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连江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公务员局予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招聘过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全过程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4、咨询电话:连江县公务员局0591-26232132
连江县民政局0591-26123681
附件2:连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队转业士官考试报名登记表.rar
连江县公务员局
连江县民政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