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因工作需要,现招聘专职心理教师,专职从事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大连理工大学人员补充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临床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学及心理学相关专业;
2、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组织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同等条件下,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及心理健康教育和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体现本人自然面貌、基本情况,并附近照);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面试时确认后归还本人);
3.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简历于2014年12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发送至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收信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3
收 件 人:胡老师
电子邮件:dutxlzx@163.com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大连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