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4]3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高层次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海洋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的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聘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业绩突出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招聘信息在学校网站(www.dlou.edu.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时报名。
2、报名方式
应聘者登录学校网站(www.dlou.edu.cn)“人才招聘”专栏,通过大连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投递简历。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主要审验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www.dlo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学校采取院校二级考核,考核形式为试讲和面试,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www.dlou.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www.dlou.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为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二○一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