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同意,大连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招聘方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均在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大连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详情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查询相关公告。
三、招聘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时间内持本人相关证件及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大连医科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科进行现场报名与招聘资格审查。报名之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用人岗位的具体要求,确认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报名时,考生需如实提供报名信息,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大连医科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将按照岗位要求的学历、资历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按照报考岗位的要求如实提供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具体内容、形式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考生可以登录大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在线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3.体检与考核
本次招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复查参加考核人员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4.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技术咨询电话:
大连医科大学:0411-86110055 周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大连医科大学2013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rar
大连医科大学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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