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作需要,本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速录员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临安市户籍;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计算机录入速度较快;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分;
(2)配偶及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因故意犯罪被判刑的;
(3)本人曾被用工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
(4)存在不得录用为政法机关速录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月15日
2、报名地点:临安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钱王街958号法院办公大楼901室)电话:61072778,联系人:阮晓宁、陈琳
3、报名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由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成绩占60%(看打和听打各占30%),面试成绩占40%。
1、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
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采用看打和听打方式进行。
2、面试: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面试的相关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优先;有一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验人员优先;有速录证的人员优先。
确定的体检对象未按照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公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市人民法院网站(www.zjlafy.gov.cn)首页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报到: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临安市编外用工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及本院的实际情况确定。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