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50名,其中男45名,女5名。用工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不纳入编制管理,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要求;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本市户口;年龄:26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以后出生;学历:高中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身高: 男165厘米以上,女15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为人正派的社会青年。(茂南藉退伍军人、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茂名市站前六路168号大院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原市环卫处大院)1楼大厅。
3、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属退伍军人的还带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填写《茂名市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二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并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由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茂南区人社局网站公布)由高至低次序按招聘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由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考核并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
(四)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相应待遇。单位不提供食宿。
咨询电话: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8-2536996
茂名市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0668-2816698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