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湾综合整治开发项目管理处是广东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因应水东湾新城项目建设需要而经市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单位,负责茂名水东湾新城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主要业务包括:市政桥梁道路建设(水东湾大桥、滨湾路及附属设施、环湾大道)、土地一级开发、水东湾水域清淤整治等。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经水东湾新城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程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一。
二、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起至2014年5月9日止(函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直接到广东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6楼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和相关的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注: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邮寄报名:登陆广东茂名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sdb.gov.cn/),点击下载《水东湾综合整治开发项目管理处应聘申请表》(附件二),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应聘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一并邮寄。
邮址:茂名市电白区海港二路广东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原茂港区供水大楼)6楼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邮政编码:525027。
联系电话:0668-2538980,2538691。
公交路线:茂名市区乘坐303、308路公交车,到水东湾新城管委会站下车即到,或301、309等路线到中国第一滩站下车,步行500米即到。
(三)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并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或聘用资格,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
三、甄选、考试、体检、考察和录用
(一)初步甄选
广东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在收到应聘资料后,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甄选,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另行发放笔试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后组织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为应聘人员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成绩于广东茂名水东湾新城管委会网站(http://sdb.gov.cn/)公布,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3)笔试主要考查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均列入面试人选。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面试者发出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占总成绩的50%,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考察范围。
(4)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5)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于广东茂名水东湾新城管委会网站(http://sdb.gov.cn/)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是对应聘者的工作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查认定不影响人员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企业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广东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广东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水东湾综合整治开发项目管理处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