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实专业教师队伍,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是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举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坐落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1号。其主要职能是培养高、中级专业技能人才,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高社会职业素质。
学院2002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05年被评为高级技工学校。2007年被确定为天津市首批中职示范校和首批中职汽车维修实训基地。2008年成为天津市首批技师学院。2010年被列为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3年4月被批准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近十年来多次获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学院教师素质高、技能强,拥有一批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全国技术能手、全国模范教师。专业教学设施、设备数量和功能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学院现稳定招生专业8个,重点骨干专业5个。设有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第65所。自2004年引进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探索推行“一体化”模块式教学法,在教学中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实景教学、考核评价机制、课程设置标准、校本教材建设等一系列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近年来学院同天汽美亚、天津华利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公共交通集团等大型企业通力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深受企业和学生欢迎,毕业生96%以上被企业录用,构建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实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课教师。
(二)招聘人数:5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热爱教师职业;
2、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体专业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应聘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专业条件及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及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2014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七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1日8:00至2014年10月15日17:00,报名为期5天。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应聘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工作岗位报名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sxylrk@163.com。
注: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本人姓名(例:张某某报名表)。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并在学院张榜公示。
2、资格复审
(1)时间:随初审结果通知。
(2)地点: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西青区柳口路101号)。
(3)复审材料:2张1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证明)、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职业(执业)证书或技能证书、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复审合格者缴纳笔试报名费。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以电话形式通知复审结果。
(6)以电话形式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相关事宜。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及综合能力。试卷由专业考试机构出题,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详见下表
考试内容 |
参考教材 |
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时事政治 |
1、行政职业能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教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11 2、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教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11 3、教育理论:《教育学基础》第2版 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8.12 4、时事政治:2014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无指定) |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4、成绩公布:
(1)以电话形式通知笔试结果并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是按照专业特点,以试讲与专业技能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技能、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和文字表达等能力。
1、面试方式:
(1)试讲:每人时间15-20分钟,依抽签顺序进行。
(2)专业技能考察:按专业模块标准及时间要求。
2、面试内容:
(1)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按照自身专业拟定试讲课题。
(2)专业技能考察内容:详见下表
专 业 |
考察内容 |
交通运输类 |
交通运输专业知识技能及实操能力 |
电气信息类 |
电气信息专业知识技能及实操能力 |
心理学类 |
职业院校学生心理辅导(情境模拟) |
服务业管理类 |
电子商务办公系统及软件实际应用 |
计算机技术类 |
计算机基础及专业软件实际应用 |
3、面试准备:进入面试的人员到本校领取面试课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西青区柳口路101号)
(1)试讲:本校多媒体教室。
(2)专业技能考察:本校实训楼及机房内。
6、其他说明:
(1)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面试结束后,考生在本人《面试成绩汇总表》签字确认。
(3)凡未按要求缴费、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标准计算出应考人员的总成绩。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面试成绩=(试讲+专业技能考察)/2
(六)成绩公布
以电话形式通知考试结果并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1、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2、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
(十)报批与备案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十一)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15722286167监督电话:88330872
附件一:《应聘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专业条件及岗位要求》.rar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