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质检员2名及工勤人员1名。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办法
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10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有意者可从我中心邮箱下载报名表,邮箱网址:cbjzjzx@163.com,邮箱密码23351002。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bhssky@sina.com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5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0月16日8:30至2014年10月17日17:00,合格人员我中心电话通知本人。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如果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内容为出版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9楼会议室。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招聘岗位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开考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中心公示栏公布。
(三)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4年10月22日。
面试考场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规定入场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中心公示栏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及拟确定聘用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统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本中心负责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23351002
监督电话:28335410
附件:《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rar》
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