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丘县补充消防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为我县公开征招消防工作人员24名,其中: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12名(男性)、文职雇员4名、汽车驾驶员4名(男性);森林消防专业队专职消防队员4名(男性)。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身体健康、体态端庄、身材挺拔、五官端正;
(四)现已失业或未就业的人员;
(五)应聘专职消防队员职位的;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身高168cm以上;
3、退伍军人或高校毕业生(警校和消防院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六)应聘文职雇员职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七)应聘汽车驾驶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A1、A2、B2其中之一机动车驾驶证;
(八)灵丘县户籍或生源(2014年8月底前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的临聘人员不受户籍生源地限制,但报名时需提供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临聘证明)。
二、征招人员待遇
征招人员身份为财政供养临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间,每月薪酬待遇1385元,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三项社会保险。
三、征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征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24日。
3、报名地点: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服务窗口。
4、携带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8张;
(2)毕业生:毕业证及毕业生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办 理了存档手续的带存档卡即可);
(3)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汽车驾驶员职位的:驾驶证及县交警队出具的驾驶证验证证明。
(二)笔试
1、对象:报考文职雇员职位的考生;
2、内容:机关工作综合基础知识,共一个科目,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能测试
1、对象:报考专职消防队员和汽车驾驶员的考生;
2、项目:1000m中长跑、立定跳远;每项100分,满分200分;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成绩经审定后在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聘用
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分别按照拟征招职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分别按加试计算机基础知识和中长跑的成绩择优确定,经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征招聘用手续。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