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特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湄潭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人员(注:编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人数
湄潭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岗位65名(其中男生60名,女生5名),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2的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将按比例缩减招录人数。
三、人员身份
全部为辅警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既往违法犯罪经历,具备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的公民(退役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水平)。
(三)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以前,198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军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27周岁(1986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庄,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以上。
(五)体能要求:能通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体能测试。
(六)体检标准:符合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 2014年9月15日(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地点:湄潭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茶海路官家巷 电话:0852-4023202 0852-4323203)
(三)报名条件: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2、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学历证明:须提供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的相应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农村退伍军人须提供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四)资格审查:经湄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程序: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二)要求:
1、体能测试:测试时间2014年9月16日,测试科目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测试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2014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面试;面试合格者参加笔试。
3、笔试:2014年9月18日笔试以拟从事工作相关知识统一命题进行。
4、体检:2014年9月21日全天体检,体检费自理。
5、政治审查:2014年9月22日至9月23日政审。
6、公示:2014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公示。
7、录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经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拟录用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
七、管理和待遇
(一)提供食宿、军事化管理、分年考核、一年一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违规违纪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
(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职工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
(四)辅警队员在特(巡)警大队工作至40周岁的,由县公安局协调到保安公司工作。
八、组织领导
湄潭县公安局成立招考领导小组:
组 长:谢 虎
副组长:舒 瑜 周可佳 刘 成
成 员:刘永康 谭世耘 王弟勋 孙建宽 石婷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湄潭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内勤办公室。
监督电话:4387015 (湄潭县公安局纪委)
九、未尽事宜由召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十、本公告由湄潭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湄潭县公安局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