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从事全省文化艺术的指导、组织、交流、研究、评论、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文化艺术研究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文学、管理学、法学专业。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以报名截止前获得相应资格证书为准),学位条件可放宽至硕士;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有较强写作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有公共文化研究相关成果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报名材料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20日止,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来信请寄:杭州市西溪路525号C座801室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办公室(邮编:310013),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本院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能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论文报告等)。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套),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网上统一公布。
4、招聘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按通过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4年9月下旬或10月初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笔试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理论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答辩。应聘者就本人对应聘岗位的认知、相关领域科研经历、学术成果及岗位工作所需专业的发展规划等进行陈述,接受开放性提问。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学术水平与岗位的契合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将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需递补的,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 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174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525号C座8楼(邮编:310013)
咨询电话:0571-87381270(姚老师)
点击下载
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