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
7、面向村官的岗位要求: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江苏省省聘大学生村官,2007年南京市市聘大学生村官,三年聘期已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部分岗位为1:5),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不达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4年4月25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4年5月12日至5月17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部分岗位增加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主要测试报考者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到本市打印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专业笔试相关要求详见招聘单位网站。
2、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部分岗位为1:5,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由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复审考生的大学生村官身份,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复审考生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须提供)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证明(经街道乡镇和区组织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网上报名表)。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三)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详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政策咨询:025-68788135
招聘考务咨询:025-83151200
四、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025-68788257
五、招聘工作举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68788135、传真:025-68788283
2014年4月11日
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