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为张掖市教育局等9个部门(单位)所属的10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张掖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在职工作人员(不限户籍)。市寺大隆林场山区护林员岗位、山丹培黎学校工勤岗位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对2009年市直选派到企业服务的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其学历、专业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受《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以及教育形式限制,均允许参加报考。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指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9月9日-- 9月15日(共7天)。各单位报名地点详见上表。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交2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特别紧缺急需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放宽。报名达到开考要求的比例,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或者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或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对在报考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5年内不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三)招聘方法
1.张掖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张掖市中医医院主要测试中医基础知识等内容;山丹培黎学校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笔试工作结束后,分岗位按招聘岗位人数1:2—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张掖市中医医院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20分钟。
山丹培黎学校采取实际操作测试的办法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30分钟。
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2.其他单位招聘工作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张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主要测试有机化学、无机化学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其他单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3.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到11:00
笔试、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16日。
四、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确定以后,由主管部门负责收集考生档案、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报人社部门正式审查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经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张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邀请张掖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936-12380(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察局)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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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