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站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规定,经自治区编办核准,我站将公开招聘列入事业编制的专业人员3名。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业技术 |
检验员 |
1 |
食品检验、化学专业 |
本科 |
|
从事实验室检验工作经历5年以上 |
行政管理 |
会计 |
1 |
财会专业 |
本科 |
|
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岗位要求:(1)粮油质量检验员岗位:具有食品检验、化学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实验室检验工作或相近工作经历5年以上。取得中级及以上食品或粮油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者从优。
(2)会计岗位:具有财会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有在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从优。
四、报名办法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通过广西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方式为本人到我站办理报名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考核工作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组 长: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站长 陆炳坚
组 员: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副站长 柳永英
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副站长 于 志
(二)接收报名材料及报名时间。
自公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14年8月25日至9月8日接受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递交下列相关材料:1、填写《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站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彩色),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原件核后退回、其他材料不退)。按规定收取报考费。
(三)资格审查。
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通知报名者本人。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参加考试的人员达到用人计划1:3及以上比例时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仍需开考的,须报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分两个部分考试:时事政治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合卷100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必要时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3。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高低排名,按招聘职位人员的1:1.5比例,由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从参加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经考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六)体检时间。
考核结束后,由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站组织拟招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人员体检要求执行。如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则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时间。
体检合格后,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站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0号。
联系人: 于 志,电话0771-4812805,13807881688;
林 芳,电话0771-4855503,13907711313。
附件:报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