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办于1985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旅游高等院校之一。学校坐落在山水甲天下的国际旅游名城桂林,拥有骖鸾、雁山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1885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8多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9200多人,设有旅游与休闲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外语系、导游系、商务系、视觉艺术系、艺术表演系、旅游交通运营与服务系、基础部、公共外语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等教学单位,开设有51个专业(含方向)。学校是中国-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广西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桂林旅游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广西中职师资培训基地,是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重点支持单位及其教育委员会附属成员单位、亚太旅游协会教育类会员单位、亚洲开发银行高端旅游人才培训合作院校。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高的专任教师队伍。拥有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名,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50%以上的专任教师是融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旅游实践经验为一体的双师素质教师。
学校主动适应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形成了以实践教学体系为主线,以国际合作办学为平台,以人文素质教育为内涵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现有国家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及自治区精品专业各1个,自治区优质专业1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自治区精品课程15门;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自治区示范性实训基地6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广西优秀教学成果奖8项。
近几年来,学校发挥人才、科技优势,为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进行全国旅游饭店总经理、部门经理岗位资格培训,导游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礼仪培训等,为社会和行业培训导游、饭店经理、旅行社经理各类人才3万多人。2009年开始分批为东盟国家培训中高级旅游人才,为越南、老挝、柬埔寨等国举办9期中文出境领队、导游、管理人员培训班。
学校紧贴社会和行业需求,积极开展科技攻关、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和科技服务。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广西旅游科学研究所设在学校。“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地市以上科研项目140多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6项,实现了科研项目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广西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重大突破。《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经济研究》、《广西乡村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广西旅游人才调查》、《桂林市“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广西特色旅游商品研发等课题成果在建设广西旅游强区方面起重要作用。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政府奖19项,其中省部级奖11项。各类著作26部,专利成果3项,商标注册1项。2009年,学校学报《旅游论坛》获广西高校优秀学报一等奖,入选“2012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 和“2012年版‘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旅游论坛》被评为广西十佳学报、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影响因子高居广西高校榜首,已成为国内旅游学术界较受关注的旅游理论综合性学术刊物。
学校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打造出“外文戏剧节”、“导游风采大赛”、“旅游礼仪风采大赛”、“旅专讲坛”等品牌活动。近三年学生在全国性或省级各类技能竞赛中共有58个项目、300多人次获奖。在2011-2013年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大赛上,学校共12人参赛,获得10项个人一等奖、1项团体一等奖的骄人成绩。学校棒球队、垒球队2009、2010、2011连续三年蝉联中国大学生棒垒球联赛冠军。
学校不断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旅游教育与国际接轨。2006年开始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合作,以国际化标准对酒店管理专业进行改革。世界旅游组织还协助学校开展旅游教育国际质量认证工作和开展学生海外实习、就业和交换项目。2011年,酒店管理等6个专业获得了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TedQual认证,教学质量标准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2012年成为亚太旅游协会(PATA)教育类会员。2012年成为“亚洲开发银行高端旅游人才培训合作院校”。目前学校与境外14所院校开展了联合办学和其它合作项目,并与美国、日本、阿联酋等境外企业建立起了实习项目,有多批教师、学生赴境外进修、实习和深造。
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被誉为“上手快、动手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5%以上,连续9年被评为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评为全区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先进集体。2010年,在最佳东方迈点网主办“酒店人最喜爱的十大品牌”评选中,学校名列“十大国内旅游院校”榜首。学校还开辟了境外就业渠道,向港澳地区、东盟国家、日本、美国等输送毕业生。
学校将立足桂林、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打造旅游教育品牌,努力建成办学特色鲜明、专业体系完整,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高等院校。
为满足我校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4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职称 要求 |
政治面貌 |
备注 |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
教师1 |
01 |
1 |
英语 |
本科 |
副高级 |
|
|
教师2 |
02 |
1 |
旅游管理 |
本科 |
副高级 |
|
| |
教师3 |
03 |
1 |
土木工程 |
本科 |
副高级 |
|
| |
教师4 |
04 |
1 |
法律 |
硕士 |
中级 |
|
| |
教师5 |
05 |
1 |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硕士 |
中级 |
|
| |
教师6 |
06 |
1 |
旅游管理 |
硕士 |
中级 |
|
| |
教师7 |
07 |
1 |
旅游管理 |
硕士 |
初级 |
|
| |
教师8 |
08 |
1 |
教育学 |
硕士 |
不限 |
|
有国外大学留学经历学历优先考虑。 | |
教师9 |
09 |
2 |
旅游与酒店管理 |
硕士 |
不限 |
| ||
教师10 |
10 |
1 |
旅游类 |
硕士 |
中级 |
| ||
教师11 |
11 |
1 |
英语 |
硕士 |
不限 |
| ||
教师12 |
13 |
1 |
日语 |
本科 |
中级 |
|
| |
教师13 |
14 |
1 |
西班牙语 |
本科 |
中级 |
|
| |
教师14 |
15 |
1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本科 |
中级 |
|
| |
教师15 |
16 |
2 |
舞蹈表演 |
本科 |
初级 |
|
| |
教师16 |
17 |
1 |
录音艺术 |
本科 |
初级 |
|
| |
教师17 |
18 |
1 |
泰语 |
本科 |
初级 |
|
| |
教师18 |
19 |
1 |
英语 |
本科 |
初级 |
|
| |
辅导员1 |
20 |
1 |
音乐艺术 |
硕士 |
初级 |
中共党员 |
| |
辅导员2 |
21 |
1 |
传播学 |
硕士 |
初级 |
中共党员 |
| |
辅导员3 |
22 |
1 |
美术学 |
硕士 |
初级 |
中共党员 |
| |
辅导员4 |
23 |
1 |
美学 |
硕士 |
初级 |
中共党员 |
| |
辅导员5 |
24 |
1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硕士 |
初级 |
中共党员 |
| |
辅导员6 |
25 |
1 |
法律 |
硕士 |
初级 |
中共党员 |
| |
辅导员7 |
26 |
1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硕士 |
初级 |
中共党员 |
| |
辅导员8 |
27 |
1 |
应用数学 |
硕士 |
初级 |
中共党员 |
| |
辅导员9 |
28 |
1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硕士 |
初级 |
中共党员 |
| |
辅导员10 |
29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硕士 |
初级 |
中共党员 |
| |
教学辅助岗1 |
30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中级 |
|
| |
教学辅助岗2 |
31 |
1 |
旅游管理 |
本科 |
中级 |
|
| |
教学辅助岗3 |
32 |
1 |
工商管理 |
本科 |
中级 |
|
| |
教学辅助岗4 |
33 |
1 |
涉外旅游管理 |
本科 |
中级 |
|
| |
教学辅助岗5 |
34 |
1 |
图书馆学 |
本科 |
初级 |
|
| |
教学辅助岗6 |
35 |
1 |
护理学 |
本科 |
初级 |
|
| |
教学辅助岗7 |
36 |
1 |
市场营销 |
本科 |
不限 |
|
| |
教学辅助岗8 |
37 |
1 |
法学 |
本科 |
不限 |
|
| |
教学辅助岗9 |
38 |
1 |
音乐教育 |
专科 |
中级 |
|
| |
教学辅助岗10 |
39 |
1 |
会计 |
专科 |
初级 |
|
| |
合计 |
40 |
|
|
|
|
表中“学历学位要求”和“职称要求”均包含本级;“政治面貌”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等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发布时间:2014年8月15日—8月26日。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应聘材料两种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将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到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骖鸾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校办值班室;采用邮寄应聘材料报名方式的,将应聘材料复印件寄至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三里店毅峰路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骖鸾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校办值班室(邮编541004)。
无论采用何种报名方式,应聘者均需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gllzrsc@glit.cn邮箱,邮件名统一用“XXX(姓名)应聘XXX(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命名。该电子版材料不作为报名依据。
应聘者须填写《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和《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明登记表》(见附件5)。
应聘材料包括:《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明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材料。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8月26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73-3691009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三里店毅峰路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骖鸾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校办值班室,邮编:541004。
五、资格审查
1、审查应聘者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学位要求在硕士及以上或职称要求在中级及以上,且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为1:3的岗位,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可以不需参加笔试,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3的岗位,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需参加笔试,再进入面试环节。
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或职称要求在副高级及以上的岗位,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不需参加笔试、面试,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应聘岗位需要的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两小时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学校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符合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的组织形式
面试的顺序由考生在面试当日按分组情况在学校抽签决定,错过抽签时间作自动放弃处理。具体分组名单和抽签时间、地点提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教师岗位进行说课、现场交流两个环节的面试;非教师岗位进行现场交流环节的面试。
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说课面试,说课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主要对应聘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专业知识以及对使用教材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考核,说课时间为20分钟。说课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1:2比例进入现场交流环节。
学校组织校内外相关专业专家建立说课面试专家库,说课面试的考官由学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现场交流面试考官由学校、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现场交流由考生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两个部分构成。现场交流环节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的交流,现场交流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教师岗位的说课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现场交流面试环节的依据。所有岗位的面试成绩为现场交流成绩。
面试成绩在全体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对象;符合直接进入考核环节的岗位,应聘该岗位的所有资格符合人员均可进入考核环节。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考核环节,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核环节由学校组织与统一战线工作部(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如考核合格人员不足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并再次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学校或应聘人员对体验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复检的,须报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复检仅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决定与公示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聘用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773-3691009;监督电话:0773-3691088
附件1: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明登记表.xls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