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广州市天河区图书馆的人才队伍,提高图书馆对外服务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天河区图书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图书馆华港分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等;
4.有工作热情和事业心,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维反应能力,乐于从事图书馆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范围:图书馆专业或图情相关专业2名、计算机及相关专业2名、中文及相关专业2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8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络投递简历的方式报名。应聘者统一填写《天河区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页),并将应聘表电子版与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jpg格式,小于5M)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tianhelibrary@163.com。应聘人员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四、考试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天河区文化网(http://wenhua.thnet.gov.cn/)和天河区图书馆网站(www.thlib.org.cn)公布。
1.笔试:报名人员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须持身份证参加。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职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一式一份仅用于备案存查。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单位将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如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天河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福利待遇
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天河区财政拨付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社会劳动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天河区图书馆负责解释,联系人:谢秀珍,联系电话:020-87569119。
广州市天河区图书馆
附件下载:天河区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